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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旅行和贸易比以往更为普遍――随着世界范围内的商品流通和人员流动,对植物有风险的生物也随之传播。

有害生物的传入使各国政府、农民和消费者每年花费数十亿的费用。一旦有害生物定殖,想要根除通常是不可能的,防控这些有害生物所花费的费用在粮食生产费用中所占比例巨大。

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》允许各个国家分析对其国内的植物资源的风险,并采取科学措施保护栽培植物和野生植物。

通过保护植物资源免受有害生物和疫病危害,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》有助于

· 保护农民免遭经济上具有毁灭性的有害生物和疫病暴发危害

· 保护环境生物多样性

· 保护生态系统免受有害生物入侵带来的生存能力和功能损害

· 保护行业和用户免于因有害生物防控或根除带来的损失

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》缔约各方具有共同的目标:防止植物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,保护全球栽培植物和自然植物资源,并使其对国际间商品流通和人员流动影响最小化。

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》为植物保护提供了一个国际框架,包括建立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保护植物资源。

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(截至2009年7月31日)包括以下内容:

· 规程和参考资料

· 有害生物监督、调查和监测

· 进口管制和有害生物风险分析

· 遵守程序和植物检疫检测方法

· 有害生物管理

· 入境后检疫

· 外来有害生物应急响应、防控以及根除

· 出口检疫证书

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》还提供了各成员国家的进出口要求、有害生物的状况和限定性有害生物的名单等相关信息的交流。发展中国家还可以通过接受技术援助来支撑他们实施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》和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的能力。

虽然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》重点关注植物和植物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流通,但公约还涉及研究材料、生物防治物、种质资源库、运输工具及设施和其他任何能够作为植物有害生物传播的载体,例如集装箱、包装材料、土壤、交通工具、容器和机械。

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》的缔约方同意在缔约方之间提升技术援助水平。特别是,《国际植物保护公约》鼓励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,提升其国家植物保护机构的能力,鼓励参与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活动,帮助缔约方认识安全贸易的益处。